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公司經營 >股權 >

股東部分股權解除質押

股東部分股權解除質押

股東部分股權解除質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權質押能解除一部分嗎

從解除股權質押申請材料來看,有要求申請解除質押比例,那就説明股權質押解除是可以解除一部分的。
需要材料:
1、註冊地主管部門轉報文件;
2、申請材料清單;
3、企業股權質押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實際出資情況、質押原因、質押比例、質押對象、質押期限等;
4、質押合同。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不登記不產生質押效力。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si/guquan/we86p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