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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員判刑不?

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員判刑不?

一、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員判刑不?

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員判刑不?

工地死人了安全員是否有判刑,需要根據具體事實來進行判斷。如果沒有盡到安全監管義務,需要承擔責任。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就不能繼續生產;如果構成犯罪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工地死人了安全員是否有責任需要根據具體事實來進行判斷。如果沒有盡到安全監管義務,需要承擔責任。《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法律上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安全員負有責任,具有直接因果關係,是直接責任人員的話,則需要坐牢。依據《刑法》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工地出了安全事故由誰來承擔?

施工單位或施工者。

工人施工時觸電死亡誰擔責:施工企業即廠方,需要對建築安全生產承擔責任,如果廠方對用電管理存在過錯,需要對工人的死亡要承擔一定責任。

責任劃分主要看以下幾點:

1、簽訂的協議中對責任的劃分是否有約定,有約定則依約定;

2、根據法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超出自己賠償數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並根據責任大小確定應承擔的賠償份額。

工地上的員工去世,安全員可能會被判刑,工地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的,需要賠償相關的治療費用,因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對直接責任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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