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共同承包的資質有哪些要求
- 轉包分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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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築法》規定,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複雜的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如果共同承包的單位資質不同,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不能以資質高的單位的業務範圍承攬工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七條
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七條
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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