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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解除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解除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解除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1、他項權利註銷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他項權利證;

4、銀行還款證明;

5、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持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

二、如何辦理房地產抵押手續?

以房地產作為債務的擔保,抵押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房地產抵押合同,並且應當規範。其中包括:

1、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

2、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3、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築面積、用地面積等;

4、抵押房地產的價值;

5、抵押房地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

6、抵押期限;

7、抵押權滅失的條件;

8、違約責任;

9、爭議解決的方式;

10、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

11、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應當辦理抵押登記。即抵押當事人應當自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登記機關經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符合抵押條件的,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未辦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也就不成立。

可見,他項權證的解除就是建立在我們如約的還完了所欠的債務,這樣的話,他項權證一開始肯定是債權人持有的,既然債務已經償還完畢,那麼債權人就有返回他項權證的這種法定義務並且幫助還款人出具還款證明。如果材料手續準備的特別齊全,房管局註銷他項權證一週左右完成。


標籤: 他項權證 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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