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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轉税的特點

流轉税的特點

⒈以商品、勞務的銷售額和營業收入作為計税依據,一般不受生產、經營成本和費用變化的影響,可以保證國家能夠及時、穩定、可靠地取得財政收入。
⒉一般具有間接税的性質,特別是在從價徵税的情況下,税收與價格的密切相關,便於國家通過徵税體現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
⒊以商品生產、交換和提供商業性勞務為徵税前提,徵税範圍較為廣泛,既包括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的產品銷售收入,也包括第三產業的營業收入,既對國內商品徵税,也對進出口的商品徵税,税源比較充足。
⒋同有些税類相比,流轉税在計算徵收上較為簡便易行,也容易為納税人所接受。
法律依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税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税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税務登記。

流轉税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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