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如何提起解散公司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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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如何提起解散公司之訴?
導讀:股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的方法是書寫民事起訴書、向人民法院提交等,只要有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公司解散流程有成立清算組、通知債權人等。
一、
股東如何提起解散公司之訴?
股東解散公司訴訟需要書寫民事起訴書,然後向人民法院提交。股東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條件是,一名股東獨自或者若干股東累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
本站網提醒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
公司解散流程
本站網提醒您,公司解散程序:
1.成立清算組,
2.通知債權人,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
3.註銷登記;
4.公告公司終止,公司註銷登記後,在本公司所在地發佈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三、
公司解散及破產清算有何區別
解散清算是企業不宜或者不能繼續經營時,自願或被迫宣告解散而進行的清算。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公司解散清算與破產清算的區別有:
1.導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組成員組成不同;
4.債權人的作用迥異。
引用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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