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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租賃房屋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一、租賃房屋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租賃房屋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1、簽訂正規的租房合同,合同內容要詳細;

2、租賃雙方要明確租期內房屋修繕義務及費用;

3、租房者要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户口本原件等。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租房押金什麼情況下能退還

1、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2、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租客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

4、租房期間有財產損失可以相應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財物損失後應該退還。

5、在沒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

6、如沒有造成該損失則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應予退還。

7、租房押金不退的問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當事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這樣簽訂的合同才能對其利益做出保護,否則即使簽訂了租房合同,也是會對其利益造成損害的。而按照租房行業的慣例,在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需要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通常是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

標籤: 租賃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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