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車輛交通 >醉駕 >

醉駕200以上必須強制實刑嗎

醉駕200以上必須強制實刑嗎

醉駕200以上必須強制實刑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醉駕吹氣上了200判刑多久?



    一、醉駕吹氣上了200判刑多久?



    1、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酒駕駛酒精含量達200ml屬於嚴重醉酒駕駛,最高可處六個月拘役刑罰。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二、緩刑判處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1、緩刑只對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無以下從重情節、且認罪的被告人適用:



    (1)造成他人重傷或者死亡,尚未構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駕駛的;



    (3)醉酒駕駛營運客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單位員工接送車、中(重)型貨車等機動車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駕駛工程運輸車的;



    2、緩刑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由罪犯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協助執行。但據筆者調查,多數法院將緩刑執行通知書送到公安機關,即完成了緩刑的執行程序。公安機關在緩刑的執行中並未對罪犯進行監督考查工作,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並不清楚自己有協助執行的義務,甚至對罪犯的判刑情況和需要考驗也不清楚,還認為罪犯被無罪釋放。罪犯在判緩刑期間和無罪釋放享有相同的自由,失去應有的監督。一些緩刑犯在緩刑期間又犯新罪,而被撤銷緩刑,還有一些罪犯,在緩刑考驗期結束不久,又舊習上演,繼續犯罪。



    綜上所述,交警體內酒精含量大於80的,就構成醉駕,如果呼氣測試或者驗血測驗數值達到200的,屬於從重處罰情節,這樣量刑起點是3個月,很可能判6個月。並且這種情況下,犯罪分子是不能申請緩刑的。如果醉駕導致交通事故,當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cheliang/zuijia/17r99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