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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效嗎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效嗎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效嗎

道路上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一般有的時候交警會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麼什麼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個認定書作出有相關的法律期限麼,關於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效嗎這個問題,小編將逐一為您進行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定義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期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複核申請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複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複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

通過以上的介紹,大家應該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相關概念有所瞭解,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效嗎大家應該有一個初步的認識,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我們存在異議,應該儘快提請複核,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您有其他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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