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的程序? 車禍對方沒錢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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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現在開車的人非常多,但是並不是每一個車主都是有錢人。導致在發生車禍的時候沒有錢賠償,這種事在社會中已發生了不少,那麼車禍對方沒錢賠怎麼辦?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車禍對方沒錢賠怎麼辦
1、如果車主有繳納保險,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讓對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 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可以將對方和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2、可以起訴對方,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作出執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資產進行拍賣什麼的,如果沒有財產可以中止執行,待日後有財產後恢復執行。
二、交通事故賠償的程序
(一)調解: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一審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2、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後生效(注意:現在修改了,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領調解書時才生效)
(6)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7)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審申請
(8)未達成調解協議
(9)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10)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現在交上訴狀應到一審法院,由法院開具交費通知書,然後到二審法院交費)
2、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1)維持原判
(2)改判
(3)發回重審
宣判後,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對判決不服可申請再審。但申訴不影響執行。
發生車禍對方沒有錢賠償,可以找對方的保險公司,在保險額度內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不承擔賠償責任,向法院起訴。實在沒有財產執行,只能待有財產的時候在執行。如還有什麼疑問,小編建議登錄本站網站諮詢在線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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