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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殘疾賠償金怎麼算的?

交通事故中的殘疾賠償金怎麼算的?

交通事故中的殘疾賠償金怎麼算的?

一、交通事故中的殘疾賠償金怎麼算的?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簡稱“基數”),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Ⅰ級(100%)到第Ⅹ級(10%),每級相差10%,即

一級基數×年限×100%多個傷殘等級的計算方法:

多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從10%到%1,即:

一級傷殘10%;

二級基數×年限×90%二級傷殘 9%;

三級基數×年限×80%三級傷殘 8%;

四級基數×年限×70%四級傷殘 7%;

五級基數×年限×60%五級傷殘 6%;

六級基數×年限×50%六級傷殘 5%;

七級基數×年限×40%七級傷殘 4%;

八級基數×年限×30%八級傷殘 3%;

九級基數×年限×20%九級傷殘 2%;

十級基數×年限×10%十級傷殘 1%。

二、殘疾賠償金的賠付方式是怎麼樣的?

通常的侵權賠償方法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定期金賠償,一種是一次性賠償。殘疾賠償金賠償的不是現實的損失,而是將來一可能發生的支出的損失,所以,其是對將來的賠償。定期金賠償就是判決確定每年賠償的數額,受害人活多少年,就賠償其多少年,這樣比較公平合理。但是定期金賠償存在風險問題,賠償人是否一直有能力進行賠償是最大的問題,這個風險要靠賠償人提供切實可靠的擔保來解決。採取一次性賠償方法,如果被害人的存活超過確定的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實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該費用5至10年。

綜合上面所説的,發生了交通事故只要涉及到有傷殘的情形那麼就需要按規定一次性的支付傷殘補助金,而對於賠償金的支付標準,就會按傷殘的等級還有受害方的年齡、當地的收入標準來進行結合計算,這樣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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