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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無效的審理程序是什麼?

專利權無效的審理程序是什麼?

一、專利權無效的審理程序是什麼?

專利權無效的審理程序是什麼?

第一、無效程序的啟動。

無效程序啟動的時間為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專利權之日起的任何時候,可以一直持續到該專利權終止後。

第二、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

專利複審委員會經形式審查合格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從而啟動無效程序後,成立合議組對無效宣告請求的案件進行合議審查。

第三、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的作出,合議組經審查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

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有三類:一類是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二類是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三類是維持專利權有效。

第四、後續的司法救濟程序。

權利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以專利複審委員會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需要注意的是,無效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三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專利之所以無效,是因為相關部門對於專利審查沒有通過,但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被宣告無效的情況下,行使一定的權利,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二、宣告專利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專利權無效宣告,是指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專利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規定條件的,可以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宣告該專利無效的請求。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理由有如下幾種:

1、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屬於專利法第5條的規定,即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具備專利法第22條關於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不具備專利法第23條關於新穎性的規定;

3、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沒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致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不能實施或者權利要求書得不到説明書的支持;

4、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説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範圍;

5、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對象;

6、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對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所作的定義性規定;

7、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就同樣的發明創造重複授權;

8、申請人主體不合格。

綜上所述,專利無效行政訴訟是指專利權人或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的無效審查決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訴訟 。在專利無效宣告程序中,請求人負有舉證責任。被告在行政處理案件的過程中,程序是否合法是這類行政案件審理的關鍵問題,也是代理人在訴訟中的代理要點之一。

標籤: 無效 審理 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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