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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後對商標侵權應當怎麼處理?

商標轉讓後對商標侵權應當怎麼處理?

一、商標轉讓後對商標侵權應當怎麼處理?

商標轉讓後對商標侵權應當怎麼處理?

商標註冊轉讓後,原商標註冊人不在享有其商標專用權,不可以繼續使用,所以只能由受讓方提出侵權的認定。

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需要簽訂轉讓協議。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是一種無形財產,與有形財產一樣,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根據商標權人的意志自由轉讓。將其註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轉讓註冊商標是註冊商標的主體發生變更,轉讓後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註冊人,不再享有獨佔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上述商標權利由受讓人享有。

二、司法解釋

註冊商標的轉讓不僅使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發生商標權移轉的結果,而且也影響註冊商標的被許可人等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以及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為保證商標轉讓的合法進行,保護利害關係人及消費者的利益,所以轉讓註冊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商標轉讓後,若原商標註冊人未經許可繼續使用該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其行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是違法行為。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或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綜上所述,商標轉讓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不得繼續使用。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商標轉讓的相關情況認定,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商標侵權的具體情況,如果達到了刑事責任的標準,那麼是需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但如果犯罪事實輕微的,則按照行政處罰即可。

標籤: 商標 侵權 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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