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知識產權 >商標 >

申請註冊商標被駁回後無效嗎?

申請註冊商標被駁回後無效嗎?

一、申請註冊商標被駁回後無效嗎?

申請註冊商標被駁回後無效嗎?

是的,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被商標局駁回後,商標是可以使用的,但不受法律的保護。商標被駁回就需要進行商標駁回複審,必須在收到駁回通知書的15日內提出複審,如果因不可抗因素推遲的可以在期滿前請延期三十天,但是是否允許延遲需要商標評委員會議決定。

為了避免商標被駁回,我們就需要先了解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是什麼導致商標被駁回,目前最常見的原因是與在先申請過的商標近似或相同,沒有顯著性容易誤導公眾的商標;還有可能是商標局審查員的主觀差異性檢查的手段,素質也會導致商標被駁回;組合元素沒有分開註冊或查詢,一旦有一個元素出現近似情況就會被駁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駁回複審需要準備什麼證據材料?

駁回複審所需要的證據材料一般由律師分析具體案情後向客户出具詳細的證據材料清單。具體的證據材料一般為該駁回商標的創意來源、該駁回商標申請人獲得的榮譽證書、該駁回商標實際使用的證據材料等。

駁回商註冊申請的複審是我國商標法律為了確保商標審查質量,保障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利益,對商標註冊申請被商標局初步審查駁回後所設置的行政救濟程序。

商標註冊審查雖然有嚴格的程序和標準,但每個商標的具體審查都是通過各當事審查員一人獨立完成的,由於商標註冊申請本身的篇幅侷限,申請人不可能在商標註冊申請書中全面表述該商標的實際客觀情況。而且,不同的審查員尤其是一些新審查員或者臨時輔助審查員在專業能力、綜合知識、理解角度及工作經驗、工作態度等方面存在着明顯差異的情況下,審查工作必然會受到主客觀方面的多重因素影響。

申請註冊登記的商標是不得與已經註冊登記或者是先申請註冊登記的商標相似或者是一致的,如果是兩個行為人對同一商標或者是兩個類似的商標進行註冊登記的,商標局一般是按照先申請原則進行註冊登記的,即後申請的行為人就不會取得商標權。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chanquan/shangbiao/5z9p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