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逃避追究刑事責任嗎 超過法定追訴時效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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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追訴時效不能再追究刑事責任。但追訴時效為二十年的,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據】
《刑法》第87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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