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法條及司法解釋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關注:2.61W次
[刑法條文]
第三百七十八條 戰時造謠惑眾,擾亂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L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七十八條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戰時造謠惑眾,擾亂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bianhu/fanzuijieda/rlo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