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犯罪和犯罪預備的區別是什麼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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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備,是指為了實施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實行犯罪的形態。
預備犯罪是指行為人僅在預備階段就停止犯罪。
二者處罰不同: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未遂與犯罪預備的主要界限在於:行為人是否已經着手實行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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