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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傳喚時間怎麼計算

口頭傳喚時間怎麼計算

口頭傳喚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到案時間起開始計算。口頭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但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持續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口頭傳喚時間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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