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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週歲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未滿18週歲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不構成累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如果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但是,如果前罪是屬於未成年人犯罪的,則不構成累犯。所以,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不能構成累犯。

未滿18週歲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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