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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竊的損失怎麼處理

被盜竊的損失怎麼處理

盜竊犯罪的被告人對盜竊造成的財物損失直接給被害人經濟賠償。盜竊案的財產損失被害人不能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被告人盜竊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經追繳仍不能彌補損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被盜竊的損失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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