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釋放從哪裏出來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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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從看守所釋放出來,刑事拘留轉釋放的,需要辦案單位民警呈請,經辦案單位領導、法制室民警同意,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由辦案單位民警攜帶《釋放通知書》直接到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直接釋放。
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之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放釋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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