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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婦女賣淫罪能否宣告緩刑?

組織婦女賣淫罪能否宣告緩刑?

組織婦女賣淫罪能否宣告緩刑?
律師解答:不能宣告緩刑。律師解析:1、組織婦女賣淫罪是不能宣告緩刑的。
2、因為緩刑只適用於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然而,犯組織賣淫罪的行為人可能被判處的最低刑罰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另外,組織未成年人賣淫的,還需要從重處罰。組織賣淫,同時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數罪併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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