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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和緩刑有什麼區別

判刑和緩刑有什麼區別

判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一般來説就是需要實際在監獄或看守所裏面服刑。緩刑的詳細説法為暫緩量刑,主要指對已經構成犯罪的人員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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