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批捕嚴重嗎
-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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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另外,法院是決定逮捕,檢察院可以決定和批准逮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94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刑法》第5條 罪責刑相適應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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