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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歸屬地如何劃分

詐騙罪歸屬地如何劃分

詐騙罪歸屬地如何劃分
律師解答:犯罪發生地確定歸屬。律師解析:詐騙罪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管轄,詐騙罪歸屬地應該是犯罪行為地、犯罪結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
這幾個地方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詐騙犯罪案件的犯罪結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實際取得財產地。
因此,除詐騙行為地、犯罪嫌疑人實際取得財產的結果發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機關不能對詐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但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應當立即受理,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的,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範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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