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量刑標準 瀆職罪 關注:1.15W次 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標籤: 辦理 越國 出入境 量刑 證件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uimingku/duzhizui/xk7r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