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土地使用税標準是多少?
- 經濟適用房
- 關注:1.73W次
一、湖南土地使用税納税標準是多少?
土地使用税採用分級幅度固定税額。
按照税法規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1、大城市2元至20元;
2、中等城市1元至10元;
3、小城市8角至6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6角至4元。
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條所列税額幅度內,根據當地市政建設和經濟狀況,確定所轄徵收地區不同地段不同等級的適用税額,報省税務局審查,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對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二、土地使用税納税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為:
1、企業、事業、機關、軍隊等納税人每半年繳納一期,上半年在五月份繳納,下半年在十一月份繳納。
2、個人每半年繳納一期,上半年在四月份繳納,下半年在十月份繳納。
3、經批准臨時使用土地的納税人,臨時使用期內的土地使用税,應在批准用地時一次繳納入庫。
三、土地使用税應納税額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按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税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土地使用税税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税額。月應納土地使用税税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税税額÷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的確定,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所確認的土地面積為依據;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的地籍測繪資料為依據;無土地使用證書又無地籍測繪資料的,暫以納税人據實申報並經主管的地方税務機關核實的土地面積為依據。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税是涉及土地的重要税種,根據湖南省相關文件,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按照平米為單位,實行幅度徵收,每平米0.6元到20元不等。根據城鎮規模及當地經濟發展條件,湖南各縣市可以自行制定當地的標準,當然要在湖南省規定框架內。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hufang/shiyongfang/j0xe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