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代理人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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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權限內代替或協助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的人。民事訴訟代理人可分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託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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