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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法院判決生效的執行文書分文沒有執行怎麼辦

18年前法院判決生效的執行文書分文沒有執行怎麼辦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判決書生效後一直在申請執行,被執行人一直沒有執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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