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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單位共同擁有一塊土地使用權如何納税?

幾個單位共同擁有一塊土地使用權如何納税?

因為中國人多且土地少而只能要求公民在使用土地的時候需要儘量遷就資源的實際情況,所以就出現了幾個單位共同擁有一塊土地使用權的情況,那麼此時應該如何納税?其實不管是否共有都是會要求幾個單位各自承擔自己應當繳納税費部分的。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幾個單位共同擁有一塊土地使用權如何納税?

一、幾個單位共同擁有一塊土地使用權如何納税?

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均為納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相關知識:

土地共有使用權

兩個以上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共同使用同一宗地的權利。土地共有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第一,主體的多主性。一宗地的使用權必定由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共有。第二,客體的整體性。在實際地表上,無法劃分各共有使用權擁有者之間的使用權界線。

土地共有使用權的形式多種多樣,概括起來主要是平面交叉共用和立體重疊共用,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常見的有以下幾種具體類型:

①院落或場地共用;

②多層或高層建築基底共用;

③道路、河渠、管線(主要是指地表上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不包括空中和地下)交叉共用;

④不同用途共用。土地共有使用權擁有者對共同使用的土地都依法擁有使用的權利,都是該宗地的使用者。但是,各個使用者之間在行使土地使用權時,必須以不損害其他共用人的使用權為前提。土地共有使用權面積為按份共有。土地共有人佔據的平面和空間位置、距離地表的遠近、最初使用土地的先後、不同用途等,一般不屬於影響面積分攤份額的主要因素。主要的影響因素是佔用地表和空間的面積,通常用建築面積來表示(非建築物按實際佔地面積表示)。在共有土地範圍內,每個共用人擁有的建築面積佔該宗地總建築面積的份額,也就是應分攤的土地共有使用權面積份額。

計算公式是:分攤土地面積=(自用建築面積÷總建築面積)×土地總面積。此外,土地共用人之間所佔地表和空間位置及不同用途對土地利用有一定影響,可在分攤面積時將這些因素摺合成不同係數加入到分攤面積的計算中去,從而使土地共有使用權面積的分攤更接近實際、更合理。

以上就是關於幾個單位共同擁有一塊土地使用權如何納税的相關解答。綜上所述,雖然土地是被共同使用卻不能改變每個單位都因為土地受益而需要結合實際的標準承擔向國家繳納自己份額的税費的義務,但是在數額上可能會相較於獨自使用的要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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