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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辯權法律規定具體是怎麼樣的

不安抗辯權法律規定具體是怎麼樣的

不安抗辯權法律規定具體是怎麼樣的
律師解答:根據具體要求。律師解析:不安抗辯權法律規定具體是: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履行。
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不安抗辮權為雙務合同的效力表現,其成立須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並且該兩項債務存在對價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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