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申請破產能解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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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失信被執行人制度是針對自然人實施的,企業的法人或者股東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破產後並不能解除名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破產申請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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