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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債權人受讓抗辯權

什麼是債權人受讓抗辯權

什麼是債權人受讓抗辯權
律師解析:債權人受讓抗辯權應當指債權人將債權轉讓後,債務人可以對受讓人享有抗辯權,也就是債權人將債務人對自己的抗辯也轉讓給受讓人了。
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於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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