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債權債務解答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如何行使票據追索權

如何行使票據追索權

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兑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絕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須出具拒絕證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書。未出具拒絕證明或者退票理由書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另外,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據債務人的先後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對票據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可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後,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
法律依據】
《票據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兑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絕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須出具拒絕證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書。未出具拒絕證明或者退票理由書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如何行使票據追索權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haiwu/zhaiquanjieda/dzzl6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