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與欠條的聯繫與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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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與欠條的聯繫與區別是什麼
借條和欠條的聯繫是,兩者都是某種手續、憑證,都是證據,兩者的區別在於: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註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借條未約定還款時間的,時效從對方拒絕還款之日起計算,欠條訴訟時效從出具欠條次日起計算。
二、借條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借款義務。
三、借條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名;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四、沒有借條可以起訴要債嗎
可以,起訴要債的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總的來説,如果是借錢,最好讓對方寫借條,當然,在司法實踐中有些人可能借錢的時候寫的是欠條,但這並不代表借貸關係就不受法律保護,即使沒有欠條也沒有借條,只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欠錢不還,還是可以依法起訴要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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