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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鑑定內容是什麼?

醫療糾紛鑑定內容是什麼?

醫患關係是現代社會非常緊張的一段關係,醫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患者也得不到最需要的救治,於是就產生了醫療糾紛。在處理醫療糾紛的時候,一般法院都會讓雙方做醫療鑑定,以便更好地判處案件。下面我們看看醫療糾紛鑑定內容是什麼?

醫療糾紛鑑定內容是什麼?

一、醫療糾紛鑑定的啟動程序

醫療事故糾紛鑑定的啟動程序,有三種方式,包括: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衞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和法院指定鑑定。

1、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的。

如果醫患雙方在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糾紛的,並且協商一致,通過醫療事故鑑定,來確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構成何種等級的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賠償數額的。通過醫療事故鑑定來解決醫療糾紛的,可以由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當地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鑑定。

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事故鑑定的組織,是由醫療糾紛發生地的衞生行政部門主管。衞生行政部門下屬的醫學會,專門設有醫學會,該委員會是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

2、衞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的。

如果當地的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衞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啟動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醫療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下屬的醫療機構的報告組織的鑑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屬單方面要求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醫療事故鑑定,並且得到許可的情況下方可以啟動。

3、法院要求鑑定的。

根據中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在醫療糾紛訴訟中,醫療機構和患者及其家屬都沒有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的,而主審法官認為有必要做事故糾紛的,那麼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要求,啟動醫療事故鑑定程序。

二、醫療糾紛司法鑑定的注意事項

鑑定人為了更好地完成醫療糾紛司法鑑定任務,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政治思想素養,必須保證知識更新與時俱進,把握好鑑定涉及的法律原則,如遵循先例原則、緊急避險原則、過失歸類原則、公平原則、息訴原則等,且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只有這樣,才能發揮法醫學鑑定在醫療糾紛中的作用,才能真正保護在醫療糾紛中受損害者的利益。還要注意以下問題:

1、認真傾聽當事醫患雙方對事實的陳述,認真進行對病歷材料的確認;

2、全面掌握有關材料(包括影像學資料);

3、系統全面的檢查,包括屍體檢查和活體檢查;

4、準確得出因果關係與參與度的結論,對醫療過失的認定應掌握“量體裁衣”的原則,聘請醫學臨牀專家作為輔助鑑定人,是提高鑑定質量和保護鑑定人的重要舉措。法醫邀請相關臨牀專家共同參與鑑定,還可解決部分學者認為法醫不具備足夠專業經驗和知識、不適合鑑定醫療糾紛的問題;

5、鑑別正常醫療行為的損害與醫療過失行為的損害。醫療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患者損害,不包括實施正常的醫療行為無法避免的患者肌體損傷或者功能障礙。因此,審查醫療行為的合法性對於分析醫療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是極其重要的;

6、多家醫院多種因素共同造成的損害後果,要區分各種因素與損害後果的關係,辯明原因力的大小,以確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7、分析説明做到事實清楚,有理有據,所舉事實一定來自病歷材料和檢驗所見,理論依據要註明權威性文獻出處;

8、司法鑑定是科學實證活動,司法鑑定人對鑑定結論負責,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出庭,鑑定人應當出庭質證。

總的來説,醫療糾紛鑑定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來進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鑑定的真實性,否則按照干預法律公正罪處理。若是對某一家鑑定機構不放心的,可以到其他機構再次進行鑑定。

標籤: 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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