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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療糾紛處理程序

醫院醫療糾紛處理程序

大家都知道是醫院救死扶傷的地方,但是當醫院和病人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該怎樣處理呢?根據法律規定是可以起訴的,但起訴必然涉及醫院醫療糾紛處理程序。那麼該程序是什麼進行的呢?本站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知識。

醫院醫療糾紛處理程序

醫院醫療糾紛處理程序

1、醫院醫務科是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具體負責監督本院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工作;檢查醫務人員執業情況;制定防範.處理醫療事故的預案;接受患者對醫療服務的投訴;向其提供解決醫療糾紛的相關諮詢

2、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醫療事故,或發現可能引發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醫務科報告,醫務科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着手組織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院長報告。

3、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務科應當在12小時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1)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2)導致3人以上人身受到損害.後果嚴重的醫療事件;

(3)衞生局規定的其他情況。

4、患者投訴時,應請其書寫書面材料,註明具體住址、聯繫電話、書寫材料、日期並簽名,應患者要求,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複印或封存病歷。複印或封存病歷時患方和醫院應雙方同時有人在現場監控。封存病歷時應複印一份備用。

5、對於科室發生的醫療糾紛爭議,科主任應根據患方的投訴材料,及時負責組織調查,查清事實經過,組織科內集體進行討論,填寫醫療糾紛調查報告,並於3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調查分析材料報醫務科。

6、醫務科接到當事科室的陳述材料和調查報告後,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應在接班科室報告後的3個工作日內儘快答覆患方。一方不能確定的,將提交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進行討論,應在7天內答覆患方;提交討論的有關材料由醫務科負責組織、準備,當事科室必須積極配合。

7、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討論並得出結論性意見後,由醫務科會同當事科室指定專人向患者或家屬通報和解釋。如果患方對答覆不滿意,可以書面報告其有權申請由市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故鑑定或衞生行政部門處理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8、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後果的,科室應與患者應共同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或啟封,封存的現場實物由科室保管,並及時向醫務科和護理部協同處理。需要對輸液和藥物進行檢驗的,由醫患雙方共同到市藥檢所辦理有關檢驗手續。疑似輸血引起不良後果,需要對血液進行封存保留的,應向市中心血站通報並商請血站派員到場指導。

9、在發生醫療事故或對醫療事故處理過程中,凡患者或家屬藉故無理取鬧搶奪病歷資料,毆打辱罵醫務人員,損壞醫院公共財務,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應及時報告“110”、醫院辦公室和醫務科,注意保護現場和保留證據,聽候作出進一步處理。

10、臨牀科室在醫療糾紛發生後,除醫療諮詢外不得隨意給患方出具任何書面文件、字據、答覆等,應與醫務科慎重調研,達成一致共識後指定專人後答覆患者。

11、醫務科對於事隔一年以上的醫療投訴,均應考慮訴訟時效問題,不要輕易作出答覆。

12、與患者或其親屬通報情況,答覆投訴的結果時,應指定專人做好交談記

錄,並請患者簽字,予以妥善保存必要時應作錄音,留取證據。

13、有關調解或訴訟賠償項目金額可以徵求律師意見。

上面就是本站小編介紹的關於醫院醫療糾紛處理程序,上面寫到大家一定要先寫好投訴書,然後準備投訴的材料交由科室長調查,如果時隔比較長的醫療事故又留有重要證據。建議大家一定要請365網站的律師來幫助大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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