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3天在看守所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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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拘留3天在看守所幹什麼
1、行政拘留3天在看守所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
要參加拘留所衞生清理;
根據自願原則,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
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九條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2、拘留所在確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願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被拘留人在所內開展適當的勞動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
拘留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被拘留人從事生產勞動。
3、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
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麼不同
1、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
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
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兩者有着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
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20日。
違反了治安管理相關規定,以及實施了違反刑事法律的公民,都有被拘留的可能。
不管被拘留的原因是什麼,拘留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被拘留人從事生產勞動,但是拘留所工作人員需要組織被拘留的人學習法律、技能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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