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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金違約怎麼算

滯納金違約怎麼算

對於行政處罰中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行政處罰的本金數額。

滯納金違約怎麼算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標籤: 滯納金 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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