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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適用的一般時效條件是什麼

行政處罰適用的一般時效條件是什麼

行政處罰適用的一般時效條件是2年。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行政處罰適用的一般時效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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