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行政 >行政處罰 >

被行政拘留的人能否取保候審

被行政拘留的人能否取保候審

行政拘留的人不能取保候審
1、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屬行政案件範疇。
2、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所以不能運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被行政拘留的人能否取保候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zheng/xingzhengchufa/e8p8n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