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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及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及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構成要件是:
一、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權及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及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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