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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立案金額該怎麼確定

侵佔罪立案金額該怎麼確定

侵佔罪立案金額該怎麼確定

財產型犯罪是刑法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盜竊罪、詐騙罪、綁架罪、搶劫罪、搶奪罪等生活中司空見慣的犯罪都屬於財產型犯罪。其中,大家比較陌生的是侵佔罪。説陌生,不是因為侵佔罪這個名稱,而是對其的認識,因為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與生活語言對“侵佔罪”的理解有一定出入。財產型犯罪離不開對財產數額的規定,財產型犯罪想要入罪犯罪數額都必須達到一定標準。那一般侵佔罪立案金額該怎麼確定呢?請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一、如何認定侵佔罪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二、侵佔罪立案金額該怎麼確定

在確立侵犯財產各種犯罪定罪數額標準時,我國刑法分別按照罪刑相適應原則,根據各種犯罪的本質特徵而分別確定不同的定罪數額標準,以體現其社會危害性達到相當程度才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如盜竊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由於犯罪的本質特徵不同,其“數額較大”標準也各不相同。在確定侵佔罪“數額較大”標準時,我們也必須充分注意該罪的本質特徵。侵佔罪有一個特殊的過程:變合法佔有為非法佔有。如法條所規定,不論是代為保管他人的財物,或是撿拾他人的遺忘物,發現他人的埋藏物,都是一個合法的行為,而將這些本屬於他人的財物佔為己有,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則成了一個非法行為。也即是説,行為人在合法佔有之時有返還原物的義務,但行為人不履行該義務,從而使合法佔有變成了非法佔有。

民法觀點認為,佔有分為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就所有人佔有當然無需多議,非所有人佔有,根據是否享有佔有權能又分為合法佔有與非法佔有。非所有人佔有中的合法佔有,其實質是非所有人取得了對他人財物的佔有權,但無處分權。非所有人意欲強行取得該物之處分權,便使原來的民事法律關係升級為刑事法律關係。為維繫所有權的圓滿狀態,法律賦予了所有人以物上請求權,即所有人對於無權佔有或侵佔其所有物者,有請求返還的權利,侵佔正是對該權利的侵害。正是因為行為人的越位,意欲成為所有人,使合法變成了非法。侵佔犯罪的實質,是基於民事違法行為達到相應的程度,即侵佔數額達到了相當的數額,且越過了“拒不退還”這一界限,而成為一種犯罪行為。

侵佔罪是一種財產型犯罪,其本質是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侵佔罪在實務中不好認定,因為其與民事行為的界限比較模糊,罪與非罪辨別起來難度很大。建議在遇有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等情況時,最好謹慎處理,不能有非法佔有這些財物的意圖,不然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標籤: 金額 侵佔罪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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