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被起訴怎麼辦?
- 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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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在每一個國家都有相應的規定,而且對逃税的行為絕不姑息。我國每年逃税的金額非常多,而且刑事案件也是極其多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就問逃税罪被起訴怎麼辦?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逃税罪被起訴怎麼辦?
1、委託律師進行辯護;
2、積極補交所逃的税費,減輕刑事處罰;
3、收集證據,證明清白;
4、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提問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二、逃税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逃税罪的客體是指逃税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税收徵收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 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 進行虛假納税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税申 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於確因疏忽而沒有納税申報,屬於漏税,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 逃税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三、逃税罪的刑法規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四、逃税罪的立案標準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逃税的結果就是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財政損失,所以,國家對逃税的行為都是嚴厲的打擊。並且納入了刑法條文中,逃税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所以,大家有問題的,小編建議登錄本站平台諮詢專業的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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