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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確定通源積分非法集資?

要怎麼確定通源積分非法集資?

要怎麼確定通源積分非法集資?

目前國內出現了一些存入貨幣賺取積分的集資形式,能源積分也正是以這種方式操作,許多民眾對此也持懷疑態度,認為這是一種非法集資的方式。我們知道,非法集資是違法的,國家會對其大力打擊,但要怎麼確定通源積分非法集資?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要怎麼確定通源積分非法集資?

要確定通源積分是否為非法集資,可以從非法集資的四大特點入手,如果符合以下四大特點,基本上就可以確認為非法集資了。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二)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三)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四)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五)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六)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七)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八)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九)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十一)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二)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就要看其是否符合非法集資的條件,非法集資的組織一般是沒有集資資質的,它的集資對象是社會上不特定的公眾,目前我國以貨幣換取積分的集資方式確實有許多,但也不能一概認為所有這種形式的操作都為非法集資。只有符合以上特點的行為才可以被認定為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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