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2021傳播性病罪如何處罰?

2021傳播性病罪如何處罰?

2021傳播性病罪如何處罰?

一、犯傳播性病罪如何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傳播性病罪的構成

(一)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社會治安管理秩序。

賣淫、嫖娼是國家法律嚴厲禁止的行為。

行為人為了賺取錢財,滿足自己非法的性慾,或者為了報復社會,置國家法律於不顧,仍然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仍然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其行為將直接傳播性病,對他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二)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嚴重性病患者實施賣淫嫖娼的行為。

賣淫、嫖娼是相對應的行為,賣淫是指以營利為動機,與不特定的異性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嫖娼則是指以交付金錢或其他財物為代價與賣淫者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即性病患者與他人從事性交以外的淫亂活動時,也容易將性病傳染給對方。因此,其他淫亂活動與以性交為內容的賣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故意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即構成犯罪。至於實際上是否已造成將性病傳染給他人的結果,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當然,如果行為人的賣淫嫖娼行為確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後果,可以作為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

(三)主體要件——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已滿十六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人。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出於某種動機或為達到某種目的,仍然向他人賣淫或嫖娼。行為人的“明知”可以是確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種嚴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種嚴重性病。如果行為人未被確診為患有嚴重性病,但根據其知識、閲歷能證明其明知可能患有嚴重性病的,也應視為“明知”。至於行為人對可能發生的將性病傳染給他人的危害結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態度,不影響本罪成立。

具體來説,以下情況可以作為判斷行為人具有“明知”的標準:

(1)有證據證明曾到醫院説醫,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

(2)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被告是“明知”的。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則不認為構成犯罪。

在當前的醫術條件下,一些嚴重的性病往往不易治癒,傳播性病往往對受害者造成難以癒合的傷害,因此我國刑法將傳播嚴重性病的行為規定為一種犯罪,並設立了嚴厲的處罰措施。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要成立傳播性病罪,需以行為人明知自己身患嚴重性病為條件,而行為人是否明知,需要相關的證據來予以證明。

標籤: 傳播 處罰 性病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shi/xingshichufa/yx8y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