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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故意傷害人最輕的怎麼判?

持刀故意傷害人最輕的怎麼判?

持刀故意傷害人最輕的怎麼判?

一、持刀故意傷害人最輕的怎麼判?

1、持刀傷人致人輕微傷的,尚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會被判刑。

2、但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同時需要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項目包括醫藥費、護理費、療養費、誤工費等,如有特殊情況受害人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持刀傷人構成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持刀傷人構成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三、輕微傷構成故意傷害嗎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除未遂形態外,都必須以造成被害人傷害為前提。《刑法》第234條對故意傷害罪的規定,只在第2款明確規定了“重傷”的一種情形,第1款實際上指的是故意傷害造成輕傷的情形。有人認為,損傷程度凡是未達到刑法第95條規定的重傷標準的就是輕傷;有傷害沒有造成重傷的,就是造成輕傷的故意傷害罪,這是不正確的。因為對人體的損傷除了重傷害外,還包括輕傷和輕微傷害兩種情況。

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並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況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因此,區分輕傷害與輕微傷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義的。

區分輕傷害和輕微傷害主要應根據以下原則來進行:

1、凡是損傷伴有輕度器官功能障礙,受傷當時或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或治療後只使勞動能力有輕度下降的,都屬於輕傷;

2、凡是損傷僅僅引起機體暫時和輕微的反應,基本不影響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復的,就屬於輕微傷害(表皮擦傷、剝脱、小範圍的皮下血腫以及一些極輕微的骨折等)。

持刀故意傷人最輕的處罰就是進行拘留,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在法律上的處罰也不一樣,可能是治安管理處罰也有可能是刑事處罰。要知道不管是什麼處罰都是一種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為,當事人都會依法會接收相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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