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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如何定性私闖民宅

法律規定如何定性私闖民宅

一、法律規定如何定性私闖民宅

法律規定如何定性私闖民宅

私闖民宅他人非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這是一種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

二、私闖民宅的罪的罪行有哪些條件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無故拒不退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入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比如,發生火災,家中無人,無法徵得同意,而消防隊員的破門而入,就屬於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三、哪些情況不構成非法侵入民宅犯罪

1、法律授權行為

對於法律授權的合法進入者,如公安、檢察機關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需要進入公民住宅對有關人員的身體、物品進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時,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2、緊急避險行為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為了避免一些沒有必要的情況,在進入別人的私人領地一定要事先經過他人的同意。在情節比較輕微的情況下,當事人一定要先找對方進行協議處理,向對方進行賠禮道歉。情節嚴重的會根據情節承擔刑事責任。

標籤: 民宅 法律 私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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