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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醉駕怎麼能不刑拘?

發生醉駕怎麼能不刑拘?

發生醉駕怎麼能不刑拘?

一、發生醉駕怎麼能不刑拘

發生醉駕屬於觸犯法律規定,沒有辦法不被刑拘,醉駕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對於涉嫌犯罪的人依法要先行刑事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依法辦理取保候審。醉酒駕駛要拘留的,屬於違規行為,即使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也要被處以行政處罰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醉駕的法律依據

(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醉駕者會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立案,最後還要判處拘役,不會不拘留的,交通事故是由於人們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的意外,醉酒駕車很容易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傷害,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標籤: 醉駕 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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