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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偵查階段取保候審一年自動結案嗎

刑事偵查階段取保候審一年自動結案嗎

刑事偵查階段取保候審一年自動結案嗎

一、刑事偵查階段取保候審一年自動結案嗎?

取保候審滿一年不會自動結案,但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是12個月,到期後應該解除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二、在取保候審期間人身自由受限制嗎?

取保候審期間人身自由相對受限制,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需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公安機關在決定取保候審時,還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與其犯罪活動等相關聯的特定場所;

(二)不得與證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同案犯以及與案件有關聯的其他特定人員會見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從事與其犯罪行為等相關聯的特定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三、取保候審適用哪些犯罪嫌疑人?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可見,滿一年以後辦案部門必須依法解除取保候審這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期限是不可以申請延長的。不過,如果沒有任何有效證據證明嫌疑人涉嫌犯罪,公安機關無權隨意採用取保候審措施,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後,案件的偵查工作並不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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